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与认证
技术协作委员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名称: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与认证技术协作委员会(简称 NMIE-BOT )
第二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 性质:由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与认证管理中心(简称 NMIE )与多家 著名 IT 技术企业 等机构发起,于 2006 年 7 月在北京成立,是为国内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医学院校学生等提供学习、交流、和商务支持的委员会。
第三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宗旨: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探索培养适合医疗卫生领域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途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新型教学体制,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沟通交流探索路径,为全面提高我国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信息化专业技能做出贡献。
第四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 体制:采用会员制,建立清晰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服务结构体系,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由 100 家在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实践一线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企业组成;技术协作委员会按专业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并设秘书处负责对技术协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秘书处常设在项目办公室。发起人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化教育项目办公室委派理事长一名、 常务理事二名 ,发起人北京意畅 IT 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金仕达卫宁北京分公司委派副理事长一名、常务理事一名,共同组成常务理事会,负责技术协作委员会的正常运营。各会员单位委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技术协作委员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会议需由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应由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理事表决通过。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1 、建议修改 技术协作委员会 章程。
2 、审议常务理事会上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 技术协作委员会 下年度工作计划。
4 、审议 技术协作委员会 的变更或终止。
5 、审议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二人,常务理事 4 人。理事长是技术协作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1 、负责技术协作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工作。
2 、审议确定技术协作委员会组织管理机构。
3 、聘任技术协作委员会常务理事,执行理事。
4 、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5 、审议决定技术协作委员会其他非重大事项。
6 、组织召开理事会议。
技术协作委员会秘书处 设立在北京,负责技术协作委员会日常事务的运行管理,由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化教育项目办公室和北京意畅 IT 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金仕达卫宁北京分公司委派相关人员担任。
第六条 理事由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产生,每届任期为 2 年。设执行理事 2 名,每月轮值。
第七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会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全体会议,月轮值 执行理事 、秘书处经协商可临时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第八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组织结构。
第三章 职 责
第九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的职责与任务:
1 、作为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与认证的支持和协作管理机构,接受卫生部和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以及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领导,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对信息化 教育的发展规划、教材编制和相关政策问题提供建设性意见,支持和协助 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及认证的相关工作。
2 、接受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化教育项目办公室 对 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教育工作全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协助 NMIE 专家指导会员会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化教育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协助编写、更新或补充医信教育体系中各类教学大纲、教材及考试题库;并根据教学情况适时对教材进行补充和完善。
4 、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协助 NMIE 编写“医信”教育规范和标准;
5 、协助专项技术或产品实操模拟课件的录制和制作;
6 、为学员及各类医务工作者提供面授和远程疑难问题解答;
7 、为学员所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设备选型、技术监理等咨询服务;协助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信息化教育项目办公室建设并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教育基地,辅助建设模拟教学实验室和建立先进、科学、完备、实用的教学体系。
8 、协助对“医信”专项技术或产品在教学和临床中应用提供技术和策划方面的支持;
9 、协助“医信”技术普及推广所开展的相关各项活动。组织相关的学术活动,不定期举办医信教育研讨,组织观摩,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方法。
10 、加强与国际间交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信息化教育的先进理论,协调国外医疗信息产业与国内医疗卫生行业在实践和教学上面的结合与应用,并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修改意见。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实行企业级会员制,分为理事会员单位、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同时设荣誉会员和特邀会员。凡会员都可以自由选择会员等级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 、 理事会员单位:
1 )来自于 IT 领域,用于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通讯、数据库、安全等软硬件产品的企业和集成商;
2 )来自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用于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技术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和集成厂商或代理商。
愿意按时交纳相应会费,承认并遵守本技术协作委员会章程的,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成为技术协作委员会的理事单位会员。
2 、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在本行业具有领先地位,拥有良好的业绩、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对技术协作委员会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
3 、荣誉会员:凡对技术协作委员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团体单位负责人、外国友人及著名企业家,技术协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可成为技术协作委员会的荣誉会员。
4 、特邀会员:凡关心和支持技术协作委员会工作的政府机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技术协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可成为技术协作委员会的特邀会员。
第十一条 入退会手续
1 、理事会员单位、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在承认技术协作委员会章程的前提下,填写入会登记表,经过批准可成为技术协作委员会会员,技术协作委员会在收到会费后两周内向会员发送证书和会员卡(理事会员单位共有 3 张卡, 1 张公司卡, 2 张代表卡;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共有 4 张卡, 1 张公司卡, 3 张代表卡)。
2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需由常务理事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以正式书面通知的方式予以宣布退出技术协作委员会。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1 、成员单位有权参加协作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专题会议,对医信教育体系建立、课程开发、课件制作以及规范标准的起草等全过程有参与权;
2 、在规定范围内,对“医信”技术教材等内容的补充或修改有建议权,对参与的专家有推荐权;
3 、在同等的条件下,成员单位有获得医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库资源的优先权;
4 、成员单位每年可享受在市场推广、专题会议、学员面授、考前辅导、远程继教等各种活动以及专业网站中所含盖的广告、讲座、技术推介、产品展示以及定向培训等费用的优惠权;
5 、参与 NMIE 远程网站建设,并可优先享受网站提供的各种服务;
6 、加入或退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自主的选择权。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推荐新会员的权利,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它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为推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教育与实践工作的不断改进及发展提出建议和方案。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1 、有遵守委员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的义务;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从事目标教学研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为“医信”技术的面授和远程教育提供相配套的软、硬件设备和技术支持;
3 、为“医信”教育体系的建立、规范和普及提供专家支持;
4 、为 IT 产品或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提供技术实际案例和模拟实操课件;
5 、为使 IT 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得到更好、更快的普及和应用,提供有利于市场开发的各种优势资源;
6 、随时通过各种渠道与技术协作委员会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及时反映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教育方面的意见,就 NMIE 学员招生、培训、考试、认证、就业及继续教育等问题,向 NMIE 提出合理化建议。
7 、每年交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会员单位要向技术协作委员会缴纳会费,缴纳数额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定,理事会员单位 38800 元 / 年,常务理事会员单位为 58800 元 / 年,享受一年相关服务。会员有履行技术协作委员会章程、执行技术协作委员会决议、承办技术协作委员会委托事务、维护技术协作委员会声誉的义务。
第十四条 入会办法: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为本会工作,履行会员义务的,在本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先进技术水平、良好的业绩、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的企业,可经推荐,单位申请, NMIE 审核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申请加入技术协作委员会需办理下列手续:
1 、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加盖法人公章;
2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签署服务协议书;
4 、提供单位简介、主要负责人介绍及二寸免冠照片;
5 、经技术协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交纳会费 , 成为会员,享受会员服务。
第五章 服 务
第十五条 理事会员单位服务条款
中国医信网: www.nmie.org.cn 是中国医信教育航母,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众多的网络模块。
1 、友情链接方面:双方网站可建立长期的相互链接,这样双方网站大量的访问量可以相互访问,令会员单位访问量有进一步的提升。
2 、网站广告方面:合作的企业根据合作程度的不同,可以获得本网站做相应广告的优惠条件。
3 、在会员系统方面:合作的企业可以根据合作程度的不同,可以给予不同会员级别,从而享受本网站不同的优惠和共享资源。
4 、在搜索方面:根据合作的程度,把会员企业的相关内容和信息放在搜索结果的前面,只要访问者在本网站搜索相关的内容,则会在比较靠前的位置看到会员企业有关的信息。
5 、在论坛和博客方面:双方可以共同维护会员企业相关的频道,会员企业可以通过此途径充分和用户交流。这样不但会更大地发掘潜在客户,还会在售后方面抓牢现有客户。例如:如果客户在使用过程中或想了解新产品的时候,则会通过本网站说出他们的问题,合作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问题来作出相应的回答,这样在访问者心里会对该企业和该产品更感兴趣,这样企业在客户心目中更有吸引力。
6 、在资讯、行业动态等方面:我方会关注会员企业的信息,如果合作企业在医疗信息化方面有什么新闻我方会及时的发布进行跟进。
7 、在网上商城、数据库方面:我方会给合作企业更优惠的政策和空间在本网站发布其相应的产品。
高层研讨及论坛
NMIE 根据项目进展和需要,每年定期举行相关“新闻发布会”、“启动仪式”、“年度会议”等全国性活动。
同时,为方便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 IT 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最新、最实用的信息化企业、产品和技术, NMIE 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也会适时联合各优秀企业共同举办相关宣传活动。
增值服务
1 、行业资讯
涵盖医疗卫生行业资讯、信息化建设资讯和信息化教育资讯。
2 、专业论坛
建有国内权威的、唯一的医疗卫生信息技术专业论坛。
3 、新技术、新产品推介,成功应用案例及新技术推介
为国内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教育认证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应用案例和相关新技术推介平台。
4 、资料检索查询
1 )、清华同方: CNKI 医学全文数据库检索系统
CNKI 工程大规模集成整合了知识信息资源,整体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和增值利用价值;搭建了一个知识资源互联网传播扩散与增值服务平台,为全社会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学习、知识创新信息化条件。
CNKI 中国医学数字图书馆
国家知识基础设施(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 , CNKI )的概念,由世界银行提出于 1998 年。 CNKI 工程集团在清华大学和清华同方等单位的多年努力下,采用自主开发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数字图书馆技术,建成了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 CNKI 数字图书馆”。
2 )、欧盟宇航局: mBPM 手机平台
5 、专项咨询服务
其它服务
NMIE 在北京建有一个现代化的专业培训教室,用于培训全国各医疗机构中高级学员及其相关业务负责人员等。我方可为提供设备厂商提供培训教室免费的企业或产品宣传画册。目前在全国 25 个省已经有分中心,年底预计在全国要设立 100 个分中心。基于以上条件合作企业可以利用我方的资源在产品维护,市场推广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合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服务条款
1 、享受理事会员单位所有服务条款。
2 、北京酒店、往返机票、火车票代预订服务。
第六章 资产和财务
第十七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经费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
第十八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会费的用途:
1 、技术协作委员会运行活动经费支出。
2 、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用房的房租和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费用的支出。
3 、技术协作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性费用支出。
4 、技术协作委员会宣传推广费。
5 、技术协作委员会业务培训、咨询服务费。
6 、技术协作委员会其他服务项目的正当支出。
第十九条 技术协作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基本准则,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将不断根据会员建议进行修正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之条款和细节,将由技术协作委员会另行制定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技术协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常设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审议 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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