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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科教司召开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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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摘自:www.moh.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3月07日 |
为研究部署200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部科教司于2007年1月30-31日在深圳召开了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计划单列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人、有关专家以及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卫生部科技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卫生部科教司刘雁飞司长介绍了科教司2007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孟群副司长全程参加会议并做开幕讲话和会议总结。
会上,科教司教育处介绍了2006年开展的卫生技术人员各类培训的开展情况,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介绍了牵头编写的全科医师、全科医师骨干、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等四类人员的岗位培训大纲,会议重点围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的实施及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及远程医学教育的发展与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讨,交流了工作经验,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一、关于社区卫生人才培养
社区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必须加大全科医师培训力度,全科医师的培训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注重量的增长,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全科医师培养及管理模式,坚持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当前以在职人员转岗培训为重点,长远以毕业后教育为核心的发展原则,并就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进行了如下部署:
1、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5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配套文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 2、各省要按照项目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训5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于2月底前报科教司。培训项目的执行情况要于每年的11月前报送并形成制度,内容包括目前本省市社区人才的状况、各级各类社区卫生人员的培训数量、培训的形式、培训的效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拨款计划等,科教司将对各省市培训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3、尽快启动培训工作。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要求已经明确,各地要利用已有条件尽快开展培训工作。卫生部将在2月底前下发社区各类人员培训的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但培训教材(及包括视听配套教材)的编写和制作需要时间较长,各地不要等。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师资培训。 4、集中编写试题,建立试题库,可以避免重复,提高效率。岗位培训工作由省卫生厅组织,并颁发证书。卫生部可提供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样式。如果收取培训证书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培训人员的总数按城市人口的6/万计算。中西部省份的培训项目经费在国家规定的编制额度内,按照城市社区实有人员核拨。请各地高度重视社区卫生人数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6、关于培训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硬件建设。各省市应有配套经费。东部省市也要按计划和要求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提供。 7、建立社区卫生培训示范基地。社区基地建设十分重要,社区基地实践是培训的关键环节。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要尽快出台全科医师培训示范基地标准。 8、岗位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对于已经获得省级培训合格证书的,要按照新的培训大纲衡量。达不到标准的要补充培训,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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