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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项目验收及2006年度项目中期督导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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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7月13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地病办):
为加强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2005年、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安排了碘缺乏病、地方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的防治项目。为了解项目执行进展,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及时发现和指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我局定于2007年7月19日至30日,组织开展对2005年地方病防治项目重点省份、重点项目和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验收及2006年地方病防治项目的现场督导。请本次安排现场验收与督导的项目省份,按照“项目验收方案和中期督导方案”(见附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未安排现场验收和督导的项目省份,统一按照项目验收方案和督导方案组织自查,并于8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自查报告。 附件 1. 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验收方案.doc 2. 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中期督导方案.doc 3. 地方病项目验收及中期督导日程安排.doc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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