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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开展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作者:佚名    来源: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4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力度,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环境,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627715,检查工作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反兴奋剂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落实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以上法律和文件的落实;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使用含兴奋剂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情况;医疗机构购入的含兴奋剂药品是否有“运动员慎用”标识;医师和负责药品调剂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知晓含兴奋剂药品处方开具和调剂相关规定。本次检查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门诊部、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奥运赛区城市的医疗机构。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对于成功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内容完成专项检查任务;要准确掌握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于720日前报卫生部。(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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